2014年上海市环境空气质量状况及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展情况
一、2014年上海市环境空气质量状况
2014年,本市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优良率为77%,较2013年提高11个百分点。其中,优48天,良233天,轻度污染58天,中度污染22天,重度污染4天,未出现严重污染;重度污染和严重污染天数分别比2013年减少17天和2天。
2014年,本市PM2.5浓度为52微克/立方米,较2013年下降16.1%。PM10、SO2、NO2年均浓度分别为71、18、45微克/立方米,较2013年分别下降13.4%、25.0%、6.3%,均为2001年以来最低(其中PM10与2012年同为最低)。
2014年本市环境空气质量较2013年总体有所改善,初步分析主要有以下三方面原因:一是大气污染治理力度进一步加大。本市及长三角地区各省市在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协作小组的指导协调下,都加大了治理力度,在改善本地环境空气质量的同时,也减少了相互输送和影响。二是煤炭消耗总量下降减少污染物排放。2014年本市用煤总量、发电总量、污染物排放量都有明显下降。三是冬季未出现长时间污染输送和累积过程也是空气质量改善的重要因素。如2013年12月受多次区域性重污染过程影响,PM2.5月均浓度达到128微克/立方米,2014年同期为72微克/立方米,对全年平均浓度的影响接近5微克/立方米。
二、2014年上海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展情况
2014年,市政府将大气污染防治作为年度工作重点,将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替代等事项列入政府实事项目。通过聚焦能源、产业、交通、建设、农业、生活六大领域,本市《清洁空气行动计划》所明确的119项治理任务按节点全面启动,近三成项目已完成。
能源领域完成13台487万千瓦机组燃煤电厂高效除尘改造和10台214万千瓦机组脱硝改造,实现燃煤机组脱硫和高效除尘全覆盖,脱硝改造基本完成;全年完成1675台燃煤(重油)锅炉和窑炉的清洁能源替代或关停,超额完成年度目标。
产业领域实施结构调整项目644项;聚焦石化、化工、汽车、造船、医药、电子等行业,推进150家重点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
交通领域2014年5月起提前实施了新车国五排放标准;全年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17.16万辆,超额完成国家下达的年度任务;制定推广新能源车配套政策,新增新能源公交车1400余辆和社会车辆4000余辆。
建设领域落实了400万平方米公共建筑节能改造项目,完成了150万平方米装配式建筑;建设工程累计安装了109套扬尘污染在线监控系统,完成60家混凝土搅拌站的环保改造。
农业领域进一步优化补贴政策和落实机制,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9%以上,保持卫星核查“零火点”。
生活领域在黄浦、长宁、闸北、松江等区探索开展了餐饮油烟的第三方治理和实时监控,推进了干洗行业的整治等工作。
区域协作机制发挥作用。沪苏浙皖三省一市和国家八部委共同参与,出台实施了《长三角区域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协调推动了十方面的协作和联合行动。区域各项重点治理工作全面完成国家任务,圆满完成南京青奥会、上海亚信峰会等重要国际赛会的环境质量保障任务。三省一市共实施燃煤锅炉和炉窑清洁能源替代1万余台,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辆110余万辆,双双完成国家下达的年度任务。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得到明显加强,区域火点数同比下降了八成以上。
环境法治进一步加强。出台了《上海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强化了环境行为的社会共同责任,大幅提高了环境违法成本;发布了锅炉、餐饮油烟排放标准,2项排放标准进入报批程序。完善了环境行政处罚和刑事追究的衔接机制,以及按日计罚、查封扣押、停产限产、双罚制等执法措施的操作规范。组织开展一批环保专项行动,加强黑名单企业曝光,本市共查处环保违法案件1700余件,行政处罚金额9300余万元,分别同比增加了35%和48%。
此外,监测、应急等工作得到进一步强化。建成了市区两级由52个自动监测站构成、涵盖PM2.5等6项指标的空气质量监测网,2014年8月底所有区县实现空气质量分区实时发布。2014年1月出台《空气重污染专项应急预案》,并纳入全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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