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月起柴油车将全面实施国四标准
根据工信部规定,2015年1月1日起,我国将对柴油车实施国Ⅳ排放标准,国Ⅲ标准(发动机)的柴油车将不得销售和注册登记。
近年来,我国通过一系列的油品升级和机动车尾气治理,汽车尾气排放已有了明显改善,但柴油车尾气排放依然严重。
根据今年初环保部发布的《2013年中国机动车污染防治年报》,2012年我国机动车保有量增加了7.8%,达到22382.8万辆。其中,达到国Ⅳ及以上标准的汽车仅占10.1%,国Ⅲ标准的汽车占51.5%,国Ⅱ标准的汽车占15.7%,国Ⅰ标准的汽车占14.9%。其余7.8%的汽车还达不到国Ⅰ标准。按环保标志分类,“绿标车”占86.6%,高排放的“黄标车”仍占13.4%。
2012年我国重型货车保有量472.5万辆,占机动车总保有量的2.11%,但排放的氮氧化物和颗粒物占比却分别达到49.3%和60.7%。也就是说,重型货车(柴油车)是机动车氮氧化物和颗粒物排放的“罪魁祸首”。而据统计,2013年我国重型柴油车销售量为77万辆,数量依然在不断增加。
根据国家“十二五”规划,氮氧化物被列为约束性指标,要求“十二五”期间排放减少10%。为了控制柴油车的尾气排放,今年上半年,工信部发布公告,明确将于今年底废止适用于国Ⅲ排放标准的柴油车产品。也就是说,明年元旦起,国Ⅲ标准柴油车将不得销售。
据了解,目前欧美发达国家主要采用SCR技术(一种氧化催化技术)解决重型柴油车尾气排放问题。而我国对所有国Ⅳ标准的柴油车,也全部安装了SCR系统。据介绍,采用尾气处理液后,能减少柴油车尾气中90%的氮氧化物和80%的颗粒物。
然而,业内人士提醒,如果安装SCR系统的柴油车,不添加尾气处理液,不但排放不达标,对车辆的动力、行驶速度都会有影响,而且系统会自动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