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安全监管总局通报208家未按期完成隐患整改涉氨制冷企业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近日通报了河北衡水绿源鸭品有限公司等208家未按期完成安全隐患整改的涉氨制冷企业,相关安监部门责令全部停产整顿、挂牌督办,严格验收,隐患不消除、验收不合格,不得恢复生产;到期仍未完成整改的企业,要提请当地政府依法予以关闭。
依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要求,去年全国深入开展了涉氨制冷企业液氨使用专项治理,排查出采用氨直接蒸发制冷的空调系统、快速冻结装置未设置在单独作业间内等重大事故隐患3836处。但截至2014年底,仍有16个省(区、市)、41个市(州)的208家涉氨制冷企业未按期完成上述两方面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
据了解,涉氨制冷企业主要集中在农副产品加工、食品制造、仓储等行业,多数属于劳动密集型企业,如果包装间、分割间、产品整理间等人员较多生产场所存在氨直接蒸发制冷空调系统、快速冻结装置未设置在单独作业间内等重大事故隐患,一旦发生液氨泄漏,易引发群死群伤的重大生产安全事故。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要求,2015年各地区要继续深化涉氨制冷企业液氨使用专项治理工作,凡因上述两方面重大事故隐患整改不到位发生事故的,要加大对企业的责任追究力度,直至取缔关闭;对事故发生企业未下达过整改指令、未按要求报送过企业名单或到期整改不到位批准生产的,要依法追究相关安全监管部门的责任。在今后督查、暗查等工作中发现有企业仍然存在上述两方面重大事故隐患的,将对相关安全监管部门予以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人员监管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