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安全监管局关于本市2015年度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到期企业的通告
为加强对本市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监督管理,现将本市2015年度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到期的企业名单予以通告。请在上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网站(www.shsafety.gov.cn)公告栏查询相关企业名单。
请相关企业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时申请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后未办理延期手续的,应当立即停止生产。对未停止生产的企业,按照《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1号)第四十五、四十六条规定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咨询电话:021-54666232。
咨询地址:上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瑞金二路108号民防大厦2楼)行政许可受理9号、10号窗口。
上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5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