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监总局党组将本周定为新《安全生产法》学习周,杨栋梁要求: 认真宣传贯彻新安全生产法
10月14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召开机关副处级以上干部新《安全生产法》学习辅导会。总局党组书记、局长杨栋梁主持会议并讲话,总局副局长杨元元作辅导报告。总局党组研究决定,把本周作为新《安全生产法》的学习周,总局党组和煤监局领导班子成员带头,集中时间,聚精会神,进行学习研讨。
杨栋梁要求,要切实增强学习宣传贯彻新《安全生产法》的责任感、紧迫感,从实施依法治国战略的高度,从安全生产事业长远发展的高度,来认识新《安全生产法》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增强贯彻实施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要做好新《安全生产法》正式施行的准备工作,立即启动安全生产法实施条例的制定工作,规范完善执法程序,抓紧制定修订相关规章。
杨栋梁强调,要加大对3类重点对象的宣传贯彻力度,其中各类企业是重中之重,市、县、乡三级党委政府是关键所在,各级安监机构是关键环节。新《安全生产法》从18个方面对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行了规定,要通过媒体宣传、专家讲座、领导宣讲等多种方式,广泛深入地向企业宣传贯彻,总局将向全国2000多万家企业发一封公开信。要向地方党委政府,特别是县、乡镇、街道、开发区等基层党委政府宣传,把安全生产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全国各级安全监管监察人员必须深入学习宣传贯彻新《安全生产法》,既要勇于担当、敢于负责、敢抓敢管,严格履行职责,又要懂法守法,提高执法能力,切实做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科学执法,强化安全生产依法治理。
杨栋梁指出,总局和煤监局领导将分别带队,深入基层和企业宣讲新安法。机关司局主要领导要亲自动手,制定工作方案,抓好相关行业领域的宣传贯彻工作。要将宣传贯彻新《安全生产法》与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与“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结合起来,与安全生产督查检查结合起来,进一步明责建制修法架红线,改革创新担当转作风,切实在预防和治本上下功夫,在狠抓落实上见成效。
总局副局长杨元元作辅导报告,对《安全生产法》修改的必要性、主要过程、主要内容进行了讲解,从进一步明确和强化安全生产工作、进一步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进一步明确政府安全监管定位和加强基层执法力量、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追究4个方面对修改的主要内容进行了解读,并结合修法过程对立法工作、法律实施进行了总结思考。杨元元指出,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此次修法涉及现行《安全生产法》97条中的63条,占了65%,内容丰富广泛。要认真研究现行法和新法的差别,对照现有法规、部门规章,总结、调研、修改、细化其中涉及新《安全生产法》的有关条款。这必须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切实抓紧抓实抓好。
总局在京领导干部出席了会议。总局及国家煤矿安监局机关副处级以上干部、直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中国安全生产报 张楠 安全监管总局通信信息中心 李振营/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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