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环保局与市公安局启用警航直升机开展秸秆禁烧巡查
为贯彻10月1日起实施的《上海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落实《上海市清洁空气行动计划(2013-2017)》,防止秋季秸秆焚烧对上海城市环境空气质量造成污染,保护市民身体健康,市环保局水处和市公安局警航队计划今年秋季水稻收割期间,联合开展秸秆禁烧飞行巡查,市环境监察总队、市环科院和市环境监测中心做了大量的前期技术准备。市环保局领导高度重视秸秆禁烧工作,10月25日,方芳副局长带领水处同志和市环科院技术人员参加了首次飞行巡查,工作人员对巡查过程中发现的秸秆焚烧火点进行了GPS定位和拍照取证。飞行巡查结束后,市环科院立即对取证数据进行技术分析,市环境监察总队后续跟进,组织区县环境监察支队,按照飞行巡查获得的定位数据和影像,开展地面复核工作,确认火点所在村级行政区域及农户信息。
警航空中巡查与环保地面核查相结合,实现“天地一体”,这是我市环境执法手段的重大创新,建立起快速发现、快速处置的新机制,极大提高了执法震慑力和警示作用。通过飞行巡查和舆论宣传,推动落实市、区、镇、村四级秸秆禁烧行政责任体系,尤其是督促乡镇政府和村委会、以及各大农场加强秸秆禁烧的监管工作。飞行巡查中发现的秸秆焚烧火点,将作为区县、乡镇政府年度考核的依据,以及农户秸秆综合利用补贴扣减的依据。
环保、公安部门将在开展此次秸秆禁烧飞行巡查的基础上,总结经验并完善机制,逐步拓展飞行执法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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