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AS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体系介绍
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hina National Accreditation Service for Conformity Assessment,CNAS)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的规定,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并授权的国家认可机构,统一负责对认证机构、实验室和检查机构等相关机构的认可工作。
截至2012年3月31日,CNAS累计认可各类认证机构127家,认证机构颁发的带有认可标志的各类有效证书60余万份;累计认可实验室及相关机构4851家,其中校准实验室585家,检测实验室4111家,能力验证提供者21家,标准物质生产者6家,医学实验室96家,生物安全实验室32家;累计认可检查机构333家。
国际化的中国认可体系和中国化的认可实施体系
认可工作坚持既遵循国际标准,又结合中国国情的工作方针,走出了一条国际化和中国化相结合的中国认可发展之路。
国际化:认可准则采用相应国际标准,认可运行机制符合相关国际要求,积极加入国际互认体系。
中国化:结合我国实际情况,探索实施中国化的认可工作措施,包括创新的认可评价机制、与行政监管紧密联系的认可工作机制、与最终用户紧密联系的认可反馈机制等。确保国际标准要求得到落实,确保认可结果的权威可信,确保认可制度切实发挥作用。
使命
证实能力,传递信任
认可是国家技术基础的组成部分,是市场经济运行的基础性制度安排,是符合WTO规则的技术性贸易措施。
认可的核心是依据标准证实合格评定机构具有特定的技术和管理能力。
认可的目的是增强对合格评定能力的信任,提升合格评定结果的可信性,为促进市场运行、政府监管、国际贸易效率的提升提供独特的评价服务。
愿景
社会公信、政府采信、国际互信
核心价值观
科学,公正,诚信,责任
组织结构
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组织机构包括:全体委员会、执行委员会、六个专门委员会(认证机构技术委员会、实验室技术委员会、检查机构技术委员会、评定委员会、申诉委员会、最终用户委员会)和秘书处。
全体委员会由与认可工作有关的政府部门、合格评定机构、合格评定服务对象、合格评定使用方和相关的专业机构与技术专家等方面代表组成。执行委员会由全体委员会主任、常务副主任、副主任及秘书长组成。认证机构技术委员会、实验室技术委员会、检查机构技术委员会等三个专门委员会下设若干专业委员会,承担相应的专业技术工作。秘书处是CNAS的常设执行机构,设在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中心(简称认可中心)。认可中心是CNAS的法律实体,承担开展认可活动所引发的法律责任。
业务范围
认证机构认可领域
◆ 管理体系认证机构认可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机构认可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机构认可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机构认可
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机构认可
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机构认可
◆ 产品认证机构认可
常规产品认证机构认可
有机产品认证机构认可
良好农业规范认证机构认可
森林认证机构认可
◆ 人员认证机构认可
◆ 软件过程及能力成熟度评估机构认可
实验室及相关机构认可领域
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认可
医学实验室认可
能力验证提供者认可
标准物质/标准样品生产者认可
实验室生物安全认可
医学实验室安全认可
良好实验室规范技术评价
«检查机构认可领域
商品检验
特种设备
建设工程
货物运输
工厂检查
信息安全
健康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