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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卫生评价报告信息公开

2015H62-浦003 上海华港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上海老港风电二期工程项目

职业卫生评价报告网上公开信息表
□预评价 
控制效果评价 □现状评价 报告信息公开表
委托批号: 2015H62-浦003                   报告编号:21KP201507000180006
建设单位
(用人单位)
上海华港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上海华港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上海老港风电二期工程项目
建设地址 浦东老港镇东部沿岸,东侧为0#大堤,南侧为大冶河、西侧为94塘
建设项目存在的
职业病危害因素
存在的主要职业病
危害因素
六氟化硫、噪声、工频电场等
检测结果 共计检测点21个,不合格点0个
现场调查、采样、检测的专业技术人员 现场调查:陈周银、庞京玺
现场采样:谷永胜、张莉莉
检测:谷永胜、陈小波
建设单位陪同人员 王斌
现场调查、采样、检测的时间 (1)现场调查时间:2015.05.08
(2)现场采样及检测时间:
2015.05.13,2015.05.14,2015.05.15
评价结论与建议 (1)结论
本项目为风力发电行业,行业代码为D4414。根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版)》(安监总安健〔2012〕73号),本项目属第三类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第一项第3条“其他电力生产”,但本项目自动化程度较高,根据行业分类及生产实际,本项目定性为“职业病危害一般”的建设项目。
本项目总体布局、建筑物内功能布置、设备布局、建筑设计卫生及辅助用室、职业卫生管理制度、职业病防护设施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等规定的要求。
公司在今后的运行活动中,如能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职业病防治相关法律法规,并根据本次评价的建议改进,持续完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严格落实职业健康监护制度和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与评价制度,加强执行与现场督查,则本项目基本能达到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的条件。
(2)建议
3.1.1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做好企业的各项职业卫生工作。根据生产实际情况不断健全和完善公司相关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职业病防治方案,并认真执行。
3.1.2公司应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的通知》(安监总厅安健〔2013〕171号)的要求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包括以下主要内容: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档案,职业卫生管理档案,职业卫生宣传培训档案,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与检测评价档案,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管理档案,劳动者个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要求的其他资料文件。
公司应设立档案室或指定专门的区域存放职业卫生档案,并指定专门机构和专(兼)职人员负责管理。
3.1.3本项目110kVGIS使使用六氟化硫作为绝缘气体,可能发生气体泄漏等突发性职业危害事故,公司应加强气体泄漏检测报警装置和事故通风设施的检查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同时,加强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和培训,提高作业人员在突发性事故发生时的正确应对能力。
3.1.4加强对变压器、风机等设备的定期检查、维护、检修,确保设备正常运行,以降低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强度,减少意外事故风险。定期检查、维护职业病防护设施,发现防护设施不能正常运行,应及时进行检修,并做好维修、维护记录。
3.1.5加强管理,督促和指导职工使用好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加强个体防护的监督管理,个人防护用品应经常检查,更新,以确保其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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