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H63-闵003 上海闵行闵虹彩印厂现状评价
建设单位 (用人单位) |
上海闵行闵虹彩印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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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上海闵行闵虹彩印厂现状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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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址 |
上海市闵行区虹梅南路4999弄1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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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存在的 职业病危害因素 |
存在的主要职业病 危害因素 |
丙烯酸、环己酮、异氟尔酮、乙酸乙酯、芳烃、环氧类聚丙烯酸酯、聚酯类聚丙烯酸酯、重芳烃石脑油、聚乙烯醇、聚乙酸乙烯酯、三甲苯、二乙二醇丁醚、噪声等 |
检测结果 | 共计检测点19个,合格点数19个 | |
现场调查、采样、检测的专业技术人员 |
现场调查:钱少雄,王松阳 采样:张远,肖剑波 检测:曾宏伟,田利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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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陪同人员 | 李宇哲 | |
现场调查、采样、检测的时间 |
现场调查:4.17、4.9、 4.10、 4.13 采样:5.5、 5.6、 5.7 检测:5.5、 5.6、 5.7、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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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与建议 |
(1)结论
用人单位为包装装潢及其他印刷,代码为C2319。根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版)》(安监总安健〔2012〕73号),用人单位属制造业中的第十一类“印刷业”,定为“职业病危害较重”的项目。 用人单位存在不足的内容主要有:
③辅助设施不完善(未设置更衣室、茶水供应点设置不合理);
④工程防护设施不完善(半自动丝网印刷机排风罩偏离有害物发生源;制版间排气扇处于损坏状态);
(2)建议
①新风量不应小于30m3/h,
②新风口应设在室外空气清洁区;新风口位置应低于排风口;新风口下缘距室外地坪不宜小于2m,当设在绿化带时不宜小于1m。 ③新风口的位置应远离生产车间1F排风口或其他污染源。新风口与生产车间1F排风口位置距离不应小于20m,当水平距离不足20m时,排风口必须高于新风口,且不得小于6m。
①在生产车间1F内设置更/存衣室,便服室、工作服室可按照同柜分层存放的原则设计;
②将走廊过道旁的茶水供应点移到非生产区内,远离工作场所的有害因素。
①根据《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 1-2010)和《工作场所防止职业中毒卫生工程防护措施规范》(GBZ/T 194-2007)要求,调整半自动丝网印刷机排风罩罩口的朝向,确保排风罩尽可能包围或靠近有害物发生源,便于捕集和控制。
②根据《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 1-2010)和《工作场所防止职业中毒卫生工程防护措施规范》(GBZ/T 194-2007)要求,对于制版间损坏的排气扇,及时进行修理,保证在生产过程中能有效开启。
①根据《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 1-2010)第8.3.2条,企业应在调墨间、制版间等区域设置洗眼器,洗眼器服务半径不大于15m。
②根据《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 1-2010)第6.1.5.2条,企业应在溶剂仓库设置机械通风设施,平时用作机械排风,兼做事故通风(换气次数不宜小于12次/小时)。 ③根据《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总则》(GB 5083-1999)第6.4.1条,企业应在调墨间设置防火安全柜,将易燃品存放在防火安全柜中。
①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管理规范的通知》(安监总厅安健〔2015〕16号),每年至少委托具备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对其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工作场所进行一次全面检测,检测项目和检测岗位不得存在遗漏。
②根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7号),用人单位制定好本单位的应急预案后,应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备案。 ③根据《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9号),落实好以下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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