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H62-闵003 电气硝子玻璃(上海)有限公司生产厂房改扩建项目
建设单位 (用人单位) |
电气硝子玻璃(上海)有限公司 | |
项目名称 | 电气硝子玻璃(上海)有限公司生产厂房改扩建项目 | |
建设地址 | 闵行区莘庄工业区颛兴路2009号原厂区内 | |
建设项目存在的 职业病危害因素 |
存在的主要职业病 危害因素 |
本项目在正常运行过程中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主要有噪声、工频电场、高温、氯化氢及盐酸、氯等。 本项目检维修过程中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有电焊烟尘、锰及其无机化合物、臭氧、一氧化碳、矿物油雾、电焊弧光、噪声等。 |
检测结果 |
合格点数:3 不合格点数: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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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调查、采样、检测的专业技术人员 |
现场调查:朱玲敏 采样:张欢、吕斌 检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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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陪同人员 | 林国祥 | |
现场调查、采样、检测的时间 |
现场调查:2014.05.28 采样:/ 检测:2014.07.07~2014.07.09、2014.07.22~2014.07.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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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与建议 |
综合结论: 本项目行业类别为:非金属矿物制品业/玻璃制品制造/其他玻璃制品制造,行业代码C3059。根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版)》(安监总安健〔2012〕73号),本项目属于制造业中第十七类“玻璃制品制造”,定为“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 但本次项目仅涉及公用仓库、变电站、废水处理站等辅助设施建设,根据安监总安健〔2012〕73号文第二条“在实际运用中,如果建设项目拟采用的原材料、主要生产工艺和产品等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的风险程度,与其在《目录》中所列行业职业病危害的风险程度有明显区别的,建设单位和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可以通过职业病危害预评价作出综合判断,根据评价结果确定该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的风险类别。”综合分析,本项目定为“职业病危害较重”的建设项目。 本项目总体布局、建筑物内功能布置、设备布局、建筑设计卫生及辅助用室、职业病防护设施、个体防护用品及辅助用室等基本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等规定的要求。 本项目职业卫生管理等存在不完善,存在的主要问题为:①职业卫生档案内容不健全。 (2)建议:公司应根据《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 第47号(2012年))第三十四条及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的通知》(安监总厅安健〔2013〕171号)的规定,完善公司《职业卫生档案管理制度》,并落实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内容。 |
评价报告信息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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