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H61-金002 华界化学(上海)有限公司1800m3储罐技改项目
建设单位 (用人单位) |
华界化学(上海)有限公司 | |
项目名称 | 华界化学(上海)有限公司1800m3储罐技改项目 | |
建设地址 | 金山第二工业区春华路111号,本项目位于华界化学(上海)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场地为该公司发展备用地 | |
建设项目存在的 职业病危害因素 |
存在的主要职业病 危害因素 |
甲醇、异丙醇、正丁醇、辛醇、聚乙二醇、脂肪醇、脂肪酸、油酸、棕榈油、月桂醇、聚醚、高温、噪声等 |
检测结果 | 无现场检测结果 | |
现场调查、采样、检测的专业技术人员 |
现场调查:朱玲敏、方晶 采样:/ 检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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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陪同人员 | 孙美娟 | |
现场调查、采样、检测的时间 |
现场调查:2015.02.18 采样:/ 检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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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与建议 |
(1)结论: 本项目所在行业类别为肥皂及合成洗涤剂制造业,行业代码:C2681。根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安监总安健﹝2012﹞73号)的规定,本项目属于制造业中第十三类第8项“日用化学产品制造”,为“职业病危害较重”的建设项目。 本项目总体布局、生产工艺及设备布局、建筑设计卫生、辅助用室、职业卫生管理、职业病防护设施、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等基本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 1-2010)等规定的要求。 本项目应急救援设施设计不完善,尚未做出职业卫生专项投资预算,职业卫生专项投资存在不完善,其不足本次评价在报告正文第五章建议中提出了相关补充性建议。 (2)建议: 1)完善甲醇罐组区有毒气体(甲醇)报警仪的设置,根据《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 1-2010)6.1.6.3,甲醇报警仪至少应设定警报值和高报值,警报值可设置在50 mg/m3(37.5ppm),高报值应综合考虑甲醇毒性、作业人员情况、事故后果、工艺设备等各种因素后设定。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及《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 1-2010)的要求,项目预算设计应包括职业病防治经费,经费内容应包括:职业病防护设施配置及维护费用、个人防护用品费用、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费用、职业卫生培训教育费用、职业健康监护费用等。并确保职业病防治经费落实到位,做到专款专用。 |
评价报告信息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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