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H62-闵006 上海太阳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 (用人单位) |
上海太阳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 |
项目名称 | 上海太阳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体外诊断全自动凝血分析仪产业化项目 | |
建设地址 |
闵行区莘庄工业区工-169号(北横沙河路28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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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存在的 职业病危害因素 |
存在的主要职业病 危害因素 |
羟基乙叉二膦酸、聚丙烯酸、季铵盐、异噻、苄基氯化铵、噪声、工频电场等 |
检测结果 | 本次评价检测点数共3个,合格点3个,不合格点0个 | |
现场调查、采样、检测的专业技术人员 |
现场调查:周华、张慧 采样:张欢、戴慧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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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陪同人员 | 韦正明 | |
现场调查、采样、检测的时间 |
现场调查:2015.11.18 采样:2015.12.22~2015.12.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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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与建议 |
1、结论 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医疗仪器设备及器械制造/医疗诊断、监护及治疗设备制造,行业代码为C3581,根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安监总安健〔2012〕73号)的规定,本项目属于制造业,第二十二类:专用设备制造业,定为“职业病危害较重”的建设项目。 本项目在生产运行过程中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主要有羟基乙叉二膦酸、聚丙烯酸、季铵盐、异噻、苄基氯化铵、噪声、工频电场等。 本次评价对噪声、工频电场等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了检测;聚丙烯酸、季铵盐、异噻、苄基氯化铵因国家暂未制定检测方法,未进行检测。 本次检测结果显示,各检测点检测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强度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 2.2-2007)的限值要求。 本项目总体布局、建筑物内功能布置、设备布局、职业病防护设施、个体防护用品、应急救援设施、建筑设计卫生、辅助用室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等规定的要求。 本项目的不符合项及存在的主要问题主要为:①厂区作业场所内未设置职业卫生公告栏;②制冷机房加药岗位指示标识设置不全。 2、建议 3.1.1用人单位应根据《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 第47号)、《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GBZ 158-2003)的要求在厂区作业场所内设置职业卫生公告栏,并将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等内容公告上墙。 3.1.2公司应根据《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GBZ 158-2003)完善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的设置。在制冷机房加药岗位张贴“佩戴防护手套”、“佩戴防护眼镜”等指令标识。 |
评价报告信息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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