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H62-青005 采埃孚传动系统零部件(上海)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 (用人单位) |
采埃孚传动系统零部件(上海)有限公司 | |
项目名称 | 采埃孚传动系统零部件(上海)有限公司租赁厂房项目 | |
建设地址 | 上海市青浦区华新镇嘉松中路1835号5-10幢 | |
建设项目存在的 职业病危害因素 |
存在的主要职业病 危害因素 |
铁及其化合物粉尘、锰及其化合物、臭氧、二氧化氮、矿物油雾、切削液油雾、脂肪酸胺、硼酸酯、三乙醇胺、噪声、激光、高温、高频电磁场等。焊接工领料突遇气瓶间气瓶内气体大量泄漏可能接触高浓度氦气、氮气、氩气、二氧化碳 |
检测结果 | 合格点43个,不合格点0个。 | |
现场调查、采样、检测的专业技术人员 |
现场调查:方晶、庞京玺 采样:谷永胜、朱华、吕斌、窦娜 检测:张远、杨佩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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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陪同人员 | 徐继豪 | |
现场调查、采样、检测的时间 |
现场调查:5.10~12 采样:2016.5.19,5.20,5.23,6.7~9 实验室检测:2016.5.19~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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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与建议 |
(1)结论: 根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安监总安健〔2012〕73号)的规定,本项目属于制造业中第二十三类:汽车制造业,定为“职业病危害较重”的建设项目。 本项目总体布局、建筑设计卫生、建筑物内功能布置、设备布局、辅助用室、职业病防护设施、个体防护用品配置、应急救援设施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等规定的要求。 本项目职业健康监护、职业卫生管理等存在不完善,存在的主要问题为:①部分噪声作业岗位未接受噪声职业健康检查;②各类档案管理明细内容不完善。 通过对采埃孚传动系统零部件(上海)有限公司租赁厂房项目综合分析、检测与评价,在现况运行状态下,确保防护设施有效运行,个体防护落实到位,同时认真执行本评价报告提出的各项建议,进一步强化职业卫生管理的条件下,该项目职业卫生防护技术和管理措施基本可行,基本符合国家有关职业卫生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 该项目符合职业卫生竣工验收的要求。 (2)建议: 1)根据本次现场噪声检测数据,双质量飞轮生产线配平衡岗位、清洗区清洗岗位、液力变矩器生产区清洗岗位接触噪声等效≥80dB(A),属于噪声作业岗位,应补充该岗位噪声职业健康检查。根据体检率、建档率应达到100%。 2)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的通知》(安监总厅安健〔2013〕171号)的要求完善企业职业卫生档案管理,包括以下主要内容: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档案,职业卫生管理档案,职业卫生宣传培训档案,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与检测评价档案,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管理档案,劳动者个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要求的其他资料文件。 |
评价报告信息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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