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H16103001 上海皇贝纤维制品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 (用人单位) |
上海皇贝纤维制品有限公司 | |||||||||||||||||||
项目名称 | 上海皇贝纤维制品有限公司年生产2000吨针刺无纺布建设项目 | |||||||||||||||||||
建设地址 | 金山区廊下镇漕廊公路6918号5幢 | |||||||||||||||||||
建设项目存在的 职业病危害因素 |
存在的主要职业病 危害因素 |
涤纶纤维粉尘、噪声和高温等等 | ||||||||||||||||||
检测结果 | / | |||||||||||||||||||
现场调查、采样、检测的专业技术人员 | 现场调查:张慧 | |||||||||||||||||||
建设单位陪同人员 | 徐晖 | |||||||||||||||||||
现场调查、采样、检测的时间 | 现场调查:2016.6.6 | |||||||||||||||||||
评价结论与建议 |
1、结论 本项目行业为制造业/纺织业/非家用纺织制成品制造/非织造布制造,行业代码C1781,在《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安监总安健﹝2012﹞73号)中没有列出。根据本项目的生产工艺、原辅料及产品,参照《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安监总安健﹝2012﹞73号)第五类“纺织业”第七条“家用纺织制成品制造”,为“职业病危害一般”的建设项目。 项目运行期涉及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主要有涤纶纤维粉尘、噪声和高温等。 项目建设期涉及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主要有电焊烟尘、苯、甲苯、二甲苯、乙酸乙酯、乙酸丁酯、铅烟、汞、甲苯二异氰酸酯、锰及其化合物、镍及其化合物、铬及其化合物、一氧化碳、氮氧化物、臭氧、甲醛、电焊弧光、噪声、高温、工频电场、局部振动等。 本项目总平面布置、工艺及设备布局、建筑设计卫生、工程防护措施、个体防护用品配置、应急救援设施、辅助设施等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 2010)的规定。 本项目运行期存在不足的内容主要有:①上海皇贝纤维制品有限公司原有项目职业卫生管理制度落实不全;②未拟在产生职业危害的岗位、设备等处拟设置警示与指示标识;③职业卫生专项经费未制定等。针对上述存在不足,本次评价在第一部分第五章建议中提出了相关补充性措施及建议。 2、建议 (1)建设单位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的要求,落实并完善职业危害专项防治经费的预算,包括:个人防护用品的预算、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预算、设备保养及维修预算、职业卫生培训预算、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等,并做到专款专用。 (2)建设单位应根据《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GBZ 158-2003)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告知与警示标识管理规范的通知》(安监总厅安健〔2014〕111号)的规定, 在存在或者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工作场所、作业岗位、设备、设施等醒目位置设置图形、警示线、警示语句等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警示说明应当载明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和应急处置措施等内容。设置情况详见表1-5-1和图1-5-1。 表1-5-1 岗位警示与指示标识及现场告知情况
告知卡和警示标识应至少每半年检查一次,发现有破损、变形、变色、图形符号脱落、亮度老化等影响使用的问题时应及时修整或更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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