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注册/
企业邮箱
新闻详情

职业卫生评价报告信息公开

2016H16206003 长欣胶业(上海)有限公司

职业卫生评价报告网上公开信息表
□预评价 √控制效果评价 □现状评价 报告信息公开表
委托批号:2016H16206003    报告编号:21KP201604000130002

建设单位
(用人单位)
长欣胶业(上海)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长欣胶业(上海)有限公司新建生产及辅助用房项目
建设地址 上海市松江工业区北部分区中山街道中辰路88号
建设项目存在的
职业病危害因素
存在的主要职业病
危害因素
炭黑粉尘、白炭黑、氧化锌、氧化镁、石蜡烟、2,5-二甲基-2,5-双(叔丁基过氧)已烷、噪声、工频电场
检测结果 合格点77个,不合格点0个。
现场调查、采样、检测的专业技术人员 现场调查:方晶、庞京玺
采样:戴攀、钱少雄、李广顺
检测:张远、杨佩佩
建设单位陪同人员 李魁
现场调查、采样、检测的时间 现场调查:2016.2.15~17
采样:2016.3.1~3
实验室检测:2016.2.29~7
评价结论与建议 (1)结论:
根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安监总安健〔2012〕73号)的规定,本项目属于制造业中第十六类第1项:橡胶制品业,定为“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
本项目总体布局、建筑设计卫生、建筑物内功能布置、设备布局、辅助用室、职业病防护设施、个体防护用品、应急救援设施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等规定的要求。
本项目职业健康监护、职业卫生管理等存在不完善,存在的主要问题为:①职业健康检查项目与作业岗位实际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不匹配;②各类档案管理明细内容不完善。
通过对长欣胶业(上海)有限公司新建生产及辅助用房项目综合分析、检测与评价,在现况运行状态下,确保防护设施有效运行,个体防护落实到位,同时认真执行本评价报告提出的各项建议,进一步强化职业卫生管理的条件下,该项目职业卫生防护技术和管理措施基本可行,基本符合国家有关职业卫生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
该项目符合职业卫生竣工验收的要求。
(2)建议:
1)根据《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三条,本项目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等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规定和要求,确定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的检查项目和检查周期。体检率、建档率应达到100%。
2)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的通知》(安监总厅安健〔2013〕171号)的要求完善企业职业卫生档案管理,包括以下主要内容: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档案,职业卫生管理档案,职业卫生宣传培训档案,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与检测评价档案,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管理档案,劳动者个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要求的其他资料文件。
 

新闻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