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H61-浦014 上海交运汽车动力系统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 (用人单位) |
上海交运汽车动力系统有限公司 | |
项目名称 |
上海交运汽车动力系统有限公司GFx自动变速器换挡机构技术改造 项目(川沙厂区)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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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址 | 上海市浦东新区妙境北路326号 | |
建设项目存在的 职业病危害因素 |
存在的主要职业病 危害因素 |
甲醇、丙烷、一氧化碳、二氧化碳、(E)-1,2-二氯乙烯、乙基九氟代丁基醚、乙基全氟丁基醚、甲基九氟丁醚、全氟丁基甲醚、切削油雾、防锈油雾、液压油雾、磺酸钠、锰及其无机化合物、镍及其无机化合物、铬及其无机化合物、铁尘、高温、噪声、工频电场、高频电磁场、激光辐射等 |
检测结果 | / | |
现场调查、采样、检测的专业技术人员 | 调查:吴松刚、周子龙 | |
建设单位陪同人员 | 虞俊炜 | |
现场调查、采样、检测的时间 | 现场调查:2015.12.11 | |
评价结论与建议 |
本项目为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业,行业代码为C3660。根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安监总安健﹝2012﹞73号)的规定,本项目属于汽车零配件制造业,定为“职业病危害较重”的建设项目。 项目运行期涉及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主要有甲醇、丙烷、一氧化碳、二氧化碳、(E)-1,2-二氯乙烯、乙基九氟代丁基醚、乙基全氟丁基醚、甲基九氟丁醚、全氟丁基甲醚、切削油雾、防锈油雾、液压油雾、磺酸钠、锰及其无机化合物、镍及其无机化合物、铬及其无机化合物、铁尘、高温、噪声、工频电场、高频电磁场、激光辐射等。 本项目总平面布置、工艺及设备布局、建筑设计卫生、工程防护措施、个体防护用品配置等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的规定。 本项目存在的不足之处:①川沙厂区油品库未设置应急冲淋洗眼装置,川沙厂区危化品仓库未设置事故通风装置;②厂区劳动制度不符合相关规定;③尚未具体拟定职业卫生专项投资预算。类比项目存在不足之处:①职业病防护设施未进行定期的维护和保养;②个别岗位个体防护用品配备不齐全;③未严格落实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及评价制度,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项目和岗位不齐全。本次评价已在第一部分第五章建议中提出了相关补充性建议。 综上所述,该建设项目若能在以后的设计、施工和正式投产中,进一步完善与落实相关的设计内容,并积极采纳本报告提出的建议,确保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配备完善、运行正常,个体防护措施落实到位,各项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切实执行,则该建设项目在建成投入运行后,其职业病防治方面内容能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
评价报告信息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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