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H16102006 上海绿邹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 (用人单位) |
上海绿邹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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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上海绿邹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新增年处理2.5万吨危险废物焚烧处理系统改扩建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 | |
建设地址 | 上海市金山工业园区第二园区海金路288号 | |
建设项目存在的 职业病危害因素 |
存在的主要职业病 危害因素 |
HW02医药废物(废抗菌药、甾类药、抗组织胺类药等)、HW03废药物及药品(废药品,废药物等)、HW04农药废物(有机磷、有机氯、有机锡、均三氮苯类等)、HW05木材防腐剂废物(甲酚、苯酚等)、HW06废有机溶剂与含有机溶剂废物(废催化剂等)、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柴油、汽油、煤油等)、HW09油、水、烃/水混合物或乳化液(切削剂、冷却剂、润滑剂等)、HW11精(蒸)馏残渣(沥青渣、甲苯渣、屈萘等)、HW12染料及涂料废物(醇酸树脂、丙烯酸树脂、聚氨酯树脂、聚乙烯树脂、环氧树脂等)、HW13有机树脂类废物(含邻苯二甲酸酯类、脂肪酸二元酸酯类等)、HW39含酚废物(酚、氯酚、甲酚、2-萘酚、4, 6-二硝基邻苯甲酚、五氯酚及其钠盐、间苯二酚、邻仲丁基苯酚、苯酚胺)、HW40含醚废物(二苯醚、二丙二醇甲醚、二缩水甘油醚、氯甲甲醚、双氯甲醚、乙醚、正丁基缩水甘油醚等)、HW41废卤化有机溶剂(二氯甲烷、四氯化碳,二氯乙烷、二氯乙烯、氯苯、二氯二氟甲烷、三氯氟甲烷等)、HW42废有机溶剂(环已烷、苯、甲苯、二甲苯、四氢呋喃、乙酸丁酯,乙酸甲酯、硝基苯、甲基异丁基酮、环已酮、丙烯醛、异丁醇、乙二醇、甲醇、异丙醇、甲醛、二乙基酮、丙烯醛、乙醛、乙酸乙酯、丙酮、苯甲醇等)、HW49其他废物(硫醇、硫酚等)、HW17表面处理废物(亚硝酸盐废渣、磷化渣、废电镀溶液等)、HW23含锌废物(含溴化锌、氟化锌、硝酸锌、硫酸锌、磷酸锌等)、磷酸三钠、碳酸氢钠、活性炭、氢氧化钠、次氯酸钠、尿素、硫化氢、氨、一氧化碳、二氧化碳、二氧化氮、二氧化硫、氯化氢及盐酸、氟化氢、二恶英、噪声、高温、工频电场等 |
检测结果 | / | |
现场调查、采样、检测的专业技术人员 | 吴松刚、张慧、沈凌 | |
建设单位陪同人员 | 朱淳 | |
现场调查、采样、检测的时间 | 2016.10.11 | |
评价结论与建议 |
结论 本项目为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环境治理业/危险废物治理,行业代码N7724。根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版)》(安监总安健〔2012〕73号),本项目属于“危险废物治理”,为“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 建议 1本项目生产车间与综合楼之间的距离小于两者中较高建筑物的高度。建设单位应完善危废焚烧车间(二)与污泥储存间、污泥干化间、余热发电间、危险废物仓库的机械通风的设计,并细化各车间的排风机数量和风量的设计,使其通风达到要求。 2本项目污泥干化车间等区域拟设便携式气体检测仪,现阶段未对其设计警报值和高报值进行设计说明。根据《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工作场所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装置设置规范》(GBZ/T 223-2009)等相关标准规范的要求,本项目泥干化车间等区域毒物报警值应根据有毒气体毒性和现场实际情况至少设警报值和高报值。预报值为MAC或PC-STEL的1/2,无PC-STEL的化学物质,警报值可设在相应超限倍数值的1/2;警报值为MAC或PC-STEL值,无PC-STEL的化学物质,警报值可设在相应的超限倍数值;高报值应综合考虑有毒气体毒性、作业人员情况、事故后果、工艺设备等各种因素后设定。 3本项目未拟定职业卫生投资专项经费。建设项目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的要求,企业应落实并完善职业危害专项防治经费的预算,包括:个人防护用品的预算、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预算、设备保养及维修预算、职业卫生培训预算、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等,并做到专款专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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