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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卫生评价报告信息公开

2016H16203004 上海一田涂料有限公司

职业卫生评价报告网上公开信息表
□预评价 √控制效果评价 □现状评价 报告信息公开表
委托批号:  2016H16203004                     报告编号: 21KP201611000470014
建设单位
(用人单位)
上海一田涂料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上海一田涂料有限公司增加设备及改建厂房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建设地址 上海市青浦区练塘镇蒸夏路511号
建设项目存在的
职业病危害因素
存在的主要职业病
危害因素
苯、甲苯、二甲苯、乙苯、乙酸丁酯、乙酸乙酯、乙二醇丁醚、环己酮、丙烯酸甲酯、甲基丙烯酸甲酯、丙醇、N-甲基吡咯烷酮、己二酸、丙二醇甲醚醋酸酯、滑石粉尘、炭黑粉尘、二氧化钛粉尘、4-[[4-(氨基甲酰基)苯基]偶氮]-N-(2-乙氧基苯基)-3-羟基萘-2-甲酰胺、1-羟基环己基苯基甲酮、噪声、工频电场
检测结果 合格点177个
现场调查、采样、检测的专业技术人员 现场调查:方晶、庞京玺
采样:姚交志、张欢
检测:朱梦影、曾红伟
建设单位陪同人员 钱敏
现场调查、采样、检测的时间 现场调查:2016.5.24~27
采样:2016. 7.13~15
实验室检测:2016. 7.13~18
评价结论与建议 (一)结论:
本项目属于涂料制造,行业代码为C2641,根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安监总安健〔2012〕73号)的规定,本项目属于制造业中第十三类第4项:涂料、油墨、颜料及类似产品制造,定为“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
本项目应急救援设施、职业健康监护、职业卫生管理等存在不完善,存在的主要问题为:①生产车间及化学品仓库均未设置事故通风;②职业健康检查项目与作业岗位实际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不完全匹配,受检率未达到100%,未能提供复查人员复查报告;③各类档案管理明细内容不完善。
公司在今后的运行活动中,如能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职业病防治相关法律法规,并根据本次评价的建议进行整改和改进,持续完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加强执行与现场督查,则上海一田涂料有限公司增加设备及改建厂房项目能达到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的条件。
(二)建议:
(1)根据《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 1-2010)第6.1.5.2条,项目生产车间及化学品仓库应设置事故通风,并将现有泄漏报警装置与事故通风装置进行连锁。事故通风换气次数不宜<12次/h,事故通风通风机的控制开关应分别设置在室内、室外便于操作的地点,事故排风的进风口,应设在有害气体或有爆炸危险的物质放散量可能最大或聚集最多的地点,事故排风装置排风口应设在安全处,远离门、窗及进风口和人员经常停留或经常通行的地点,风口不得朝向室外空气动力阴影区和正压区。
(2)本项目受检率为64.7%,未安排复查人员及时进行复查,搅拌岗位职业健康监护中缺少噪声健康检查项目。用人单位应根据《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三条,本项目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等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规定和要求,确定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的检查项目和检查周期。体检率、建档率应达到100%。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将检查结果如实告之劳动者。不得安排未经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不安排有职业禁忌证的劳动者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组织疑似职业病病人进行职业病诊断或者医学观察,妥善安置职业病病人。
(3)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的通知》(安监总厅安健〔2013〕171号)的要求完善企业职业卫生档案管理,包括以下主要内容: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档案,职业卫生管理档案,职业卫生宣传培训档案,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与检测评价档案,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管理档案,劳动者个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要求的其他资料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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