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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卫生评价报告信息公开

2016H16206009 阿克苏诺贝尔功能涂料(上海)有限公司

职业卫生评价报告网上公开信息表
□预评价 R控制效果评价 □现状评价 报告信息公开表
委托批号:2016H16206009                           报告编号:21KP201611000310007   
建设单位
  • 用人单位)
阿克苏诺贝尔功能涂料(上海)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阿克苏诺贝尔功能涂料(上海)有限公司新增环保型油墨项目
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建设地址 上海市松江区江田东路135号
建设项目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 项目生产工艺过程中可能产生的各类职业病危害因素有:季戊四醇三丙烯酸酯、聚氨酯丙烯酸酯低聚物、甲醇、甲醛、二苯甲酮、2-N-二丁氨基乙醇、二氧化钛粉尘、炭黑粉尘、偶氮颜料、颜料红、酞菁铜颜料和噪声等。
 
检测结果 检测点数:22个
合格点数:22个
现场调查、采样、检测的专业技术人员 现场调查:庞京玺、郑青华
采样:姜剑明、郭善正
检测:姜剑明、曾宏伟
建设单位
陪同人员
陆牡丹
现场调查、采样、检测的时间 现场调查:2016.6.8~6.10
采样:2016.7.1~7.5
检测:2016.7.1~7.7
评价结论
与建议
(1)结论
本项目为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涂料、油墨、颜料及类似产品制造/油墨及类似产品制造,行业代码为C2642;根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安监总安健〔2012〕73号)的规定,本项目属制造业中的第十三类第4项“涂料、油墨、颜料及类似产品制造”,为“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
本项目总体布局、建筑物内功能布置、建筑设计卫生、设备布局、应急救援设施、个体防护用品及辅助用室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 1-2010)等规定的要求。
本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职业健康监护和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部分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 1-2010)的要求。
 
(2)建议
1. 针对本项目液体加料岗位吸风罩设置形式不符合要求的情况,建议建设方根据《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 1-2010)、《工作场所防止职业中毒卫生工程防护措施规范》(GBZ/T 194-2007)和《排风罩的分类及技术条件》(GBZ/T 16758-2008)的要求完善液体加料岗位吸风排毒设施的设置,在不影响操作的情况下,罩口尽可能靠近有毒有害物质发生源,对有毒有害气体进行捕集,有毒有害其他在进入罩口的过程中不经过操作者呼吸带。设置的局部排风罩应遵循“形式适宜、位置正确、风量适中、强度足够、检修方便”的设计原则,并根据《生产过程安全卫生要求总则》(GB/T12801-2008)的要求对局部吸风排毒装置进行经常性的维护和检修,使吸风排毒装置处于正常状态。在检修维护时,维护工人应佩戴有效的个体防护用品,避免意外发生。
  1. 针对本项目未严格落实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制度的情况,根据《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9号)的要求,企业应严格落实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制度,为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如实告之劳动者。不得安排未经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不安排有职业禁忌证的劳动者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组织疑似职业病病人进行职业病诊断或者医学观察,妥善安置职业病病人。按《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 188-2014)的规定确定检查项目和检查周期,安排职工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健康检查;完善职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对有职业禁忌证的职工不应安排在有禁忌的工作岗位,在岗期间检查发现异常者,应按规定的要求及时进行复查。
3. 根据《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GBZ 158-2003)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告知和警示标识管理规范的通知》(安监总厅安健〔2014〕111号)的要求,完善项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的设置,在生产车间、恒温仓库、普通仓库和实验室增加“注意通风”、“必须戴防毒面具”的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和甲醛告知卡,告知卡应载明甲醛的理化特性、健康危害、防护措施及应急处理等告知内容与警示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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