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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卫生评价报告信息公开

2019H16107010 旭乐德预评

职业卫生评价报告网上公开信息表
预评价 控制效果评价 □现状评价 报告信息公开表
委托批号: 2019H16107010                        报告编号:21YP202004000470009
建设单位
(用人单位)
旭乐德(上海)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旭乐德(上海)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迁建项目
建设地址 上海市嘉定区新甸路1399号
建设项目存在的
职业病危害因素
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 氮氧化物、臭氧、锰及其无机化合物、铬及其化合物、镍及其无机化合物、一氧化碳、电焊烟尘、铝合金粉尘、氧化铝粉尘、铁及其化合物粉尘、砂轮磨尘、二叔十二烷基五硫化物、高频电磁场、电焊弧光、噪声等
检测结果 /
现场调查、采样、检测的专业技术人员 类比现场调查人员:袁坤
建设单位陪同人员 蔡永明
现场调查、采样、检测的时间 类比现场调查时间:2019.12.18
评价结论与建议 一、评价结论
项目运行期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有氮氧化物、臭氧、锰及其无机化合物、铬及其化合物、镍及其无机化合物、一氧化碳、电焊烟尘、铝合金粉尘、氧化铝粉尘、铁及其化合物粉尘、砂轮磨尘、二叔十二烷基五硫化物、高频电磁场、电焊弧光、噪声等。
项目建设期涉及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主要有金属粉尘、木粉尘、甲苯二异氰酸酯、电焊烟尘、锰及其化合物、镍及其化合物、铬及其化合物、一氧化碳、氮氧化合物、臭氧、环氧树脂、聚酰胺树脂、电焊弧光、噪声、高温等。
本项目总平面布置、工艺及设备布局、建筑设计卫生、工程防护措施、个体防护用品配置、应急救援措施、职业卫生管理等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的规定。
本项目存在的不足之处:(1)本项目尚未拟定职业卫生专项投资预算。本次评价已在第一部分第五章建议中提出了相关补充性建议。
综上所述,该建设项目若能在以后的设计、施工和正式投产中,进一步完善与落实相关的设计内容,并积极采纳本报告提出的建议,确保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配备完善、运行正常,个体防护措施落实到位,各项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切实执行,则该建设项目在建成投入运行后,其职业病防治方面内容能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补充性建议
1 建设单位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的要求,参考《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指南》(GBZ/T 225-2010),落实并完善职业危害专项防治经费的预算,包括:个人防护用品的预算、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预算、设备保养及维修预算、职业卫生培训预算、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等,并做到专款专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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