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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评价报告信息公示

2016H17406006 上海精新泽精密模具有限公司液氨钢瓶储存、使用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安全评价报告网上公开信息表
项目名称 上海精新泽精密模具有限公司液氨钢瓶储存、使用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评价类别 □预评价 □验收评价 þ现状评价 □专项评价
行业类别 机械设备制造
报告编号 2016H17406006
项目概况 企业名称:上海精新泽精密模具有限公司;单位地址:上海市松江区车墩镇香车路399号1幢;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国内合资);成立日期:2003年10月20日;法人代表:陆卫东;注册资金:1500万元人民币;占地面积:2000m2;经营范围:模具及其配件,非标配件设计、制作、销售。专用设备机械模具及工装、夹具、检具设计、制造、销售,金属材料热处理加工、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上海精新泽精密模具有限公司隶属于精新泽集团公司,精新泽集团公司于2003年投资兴办了上海精新泽精密模具有限公司,并于2007年新增了热处理厂,配备有高真空高压气淬炉、真空双室油淬炉、可控气氛电阻炉、台车式电阻炉、井式回火炉、井式氮化炉、井式渗碳炉、高频淬火机和完备的检测仪器设备等,热处理工艺加工各种模具及机械零部件。
企业现有在职员工20人、兼职安全管理人员1名,生产车间实行两班制,年工作250天。
精新泽公司不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与“八大场所”之间的间距符合《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91号)、《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个人可接受风险标准和社会可接受风险标准(试行)》(安监总局 [2014]第13号公告)的规范要求。
评价项目组长 刘卫华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 2017年5月31日
技术负责人 张家杰 过程控制负责人 刘梁柯
报告编制人 刘宁宁 报告审核人 刘学兵
参与该项目评价工作的评价师、注册安全工程师、技术专家 马士杰、朱福军
现场开展
安全评价
工作
环节 签订合同和沟通 初查 复查
时间 2015-12-13 2016-6-23 2017-2-20、2017-5-17
人员 杨鑫磊 刘宁宁、张家杰、刘卫华 刘宁宁、张家杰
主要
任务
项目风险分析,合同洽谈,现场初步检查 正式现场检查 复查,欠缺资料的现场交流,核对;资料收集、核对;
核对,现场设施照片拍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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